2015年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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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纳人才,拓宽师资来源渠道,现将2014年12月30日发布的《2015年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部分条款作修改说明,具体如下: 1.应聘高中教师: 原“‘985工程’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改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985工程”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应聘初中教师: 原“‘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省部级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改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211工程”高校毕业生或省部级师范院校师范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网上报名时间: 原“2015年1月9日至1月15日”改为:2015年1月9日至1月20日。 4.现场递交材料时间: 原“2015年1月16日、17日”改为:2015年1月18日至21日。 5.参加笔试时间: 原“2015年1月25日”改为:201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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