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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东湖中学校园安全、医疗应急预案
索引号:3101184004-304002-2026-002    发布日期:2026-03-13 11:23:46    来源: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    作者:东湖中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校应对校园内突发安全事件和意外伤害的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校园内(含教育教学活动、体育活动、课间休息、集会、社会实践等各类场景)发生的,可能造成师生员工人身伤害的突发安全事件与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运动伤害、摔伤、碰撞、突发疾病、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安全事故。

第四条 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协同应对。

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加强日常安全教育、风险排查和应急准备,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

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措施得当,依靠专业力量进行救治。

依法规范,加强合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与医疗、公安、消防、社区及家长沟通协作。

第二章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校园安全与医疗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德育、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学处、教务处、总务处、校办公室、卫生室、年级组、体育组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学校应急工作;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指挥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协调外部救援力量。

第六条 现场指挥与工作小组

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即为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以下工作小组:

现场处置组(负责人:事发现场职务最高教职工/班主任/体育教师):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实施初步救护,保护现场,组织疏散。

医疗救护组(负责人:校医):携带急救药品、器材赶赴现场,实施专业初步急救;判断伤情,决定并联系送医。

联络通讯组(负责人:校办公室):负责对内对外通讯联络,保障信息畅通;根据指令通知家长、向上级报告、联系急救和合作医院。

秩序维护与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教学处、总务处):维护现场及校园秩序,引导救援车辆;提供应急物资、车辆、资金等保障。

善后处理组(负责人:分管校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负责与家长沟通、保险理赔、事件调查、心理疏导等后期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预警

第七条 日常预防机制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安全规程,体育教师、实验员等需做好课前安全检查和安全提示。

总务处定期对校舍、场地、器械、消防设施、用电线路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卫生室负责卫生保健宣传,管理好药品和急救设备。

第八条 AED与急救设备管理

在学校医务室门口固定位置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并设有醒目标识。

AED由总务处指定专人管理,管理员须每月检查设备电量、电极片有效期及完好状态,并签字记录,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医务室常备充足的急救药品、敷料和担架等急救器材,定期检查补充。

第九条 绿色通道建设

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急诊科预先建立校园意外伤害应急处置联络机制,明确对接方式和流程,确保重伤员能得到最快速的接收和救治。

第四章 应急响应程序

第十条 事故报告与初步响应

第一发现人(教职工或学生)应立即呼救,并报告现场教师(如体育教师、班主任)或直接联系校医、教学处。

 

现场教职工须立即中止可能持续的危险,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初步救护(如止血、固定、保持呼吸道通畅等),并安排学生通知校医和学校领导。

校医接报后须携带急救设备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专业评估和急救,并根据伤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流程。

第十一条 分级处置流程

1. 轻微伤处置(如轻微擦伤、扭伤等):

由校医在现场或卫生室进行清洗、消毒、包扎、冰敷等处置。

校医须在《学校安全事故记录本》上如实、详细记录事件时间、地点、当事人、伤情、处置措施及结果,记录由卫生室归档保存。

2. 需送医处置的伤害(如骨折、较深伤口、意识障碍、胸腹疼痛等):

启动医疗救护:校医判断需送医后,现场指挥(领导小组或现场负责人)立即批准。

联系送医与家属:联络通讯组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安排专人到校门口引导救护车。

同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说明情况并要求其前往医院。

启用绿色通道:对于重伤员,在呼叫120的同时,可通过预先建立的联络机制,直接联系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急诊科,告知情况,请求做好接诊准备,必要时由学校安排车辆在医护人员陪同下直接送达。

人员陪同:

学校须立即安排班主任或相关教师陪同前往医院,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3. 危重伤病处置(如心脏骤停、严重大出血、昏迷等):

立即就地展开抢救,校医或经培训的教职工立即进行心肺复苏(CPR)。

立即取用AED:

现场其他人员立即跑步取用医务室门口的AED,由校医或受过培训的人员遵照设备提示使用。

同时,以最快速度拨打120,并启动绿色通道直送合作医院急诊科。

迅速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通知家长。

第十二条 信息报告制度

发生需送医治疗的伤害事故后,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口头报告:事发2小时内,学校必须向区教育局办公室和法制科进行口头报告。

书面报告:事发24小时内,学校须向区教育局办公室和法制科提交书面报告,说明事故经过、原因、处置情况及后续措施。

保险报案:学校相关部门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专项报案电话进行报案,启动保险理赔程序。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三条 善后工作

家长沟通:善后处理组负责与受伤学生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做好安抚、解释工作。

保险理赔:协助家长收集整理医疗单据等相关材料,配合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工作。

事件调查: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厘清责任。

总结改进:对处置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完善预案,整改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心理干预:视情况对涉事学生、目击学生及相关教职工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

第十四条 记录与归档

卫生室负责的《学校安全事故记录本》是事故处置的重要档案。所有伤害事件,无论轻重,都必须记录在案。记录应包括:事故发生的确切日期、具体时间、详细地点、涉及人员(姓名、班级)、受伤情况及程度、现场采取的处置措施(由谁处置)、后续处理(是否送医、送往何医院)、通知家长情况、报告情况等。记录本由卫生室长期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十五条 通讯保障 学校公布领导小组成员、校医、关键部门负责人及合作医院联络人的24小时有效联系电话,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通讯网络畅通。

第十六条 物资与资金保障 总务处负责确保急救药品、器材、AED、应急车辆、警戒设施等物资的储备、维护和更新。学校设立应急专项资金,保障应急处置所需。

第十七条 培训与演练保障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急救知识(含CPR和AED使用)培训和安全管理制度学习。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结合校园实际情况的应急疏散或伤害处置演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由青浦区东湖中学校园安全与医疗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以本预案为准。

上海市青浦区东湖中学

2026年221

附件:上海市青浦区东湖中学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应急处置流程

 

 

1: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应急处置流程

流程关键点说明:  

1.绿色通道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急诊科预先建立联络机制,重伤学生直送医院急诊科  

2.AED取用点

学校医务室门口固定设置AED,管理员每月检查电量与电极片有效期并签字记录;  

3.上报及保险

发生需就医的伤害事故后,2小时内口头、24小时内书面报告教育局办公室和法制科,学校须在24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专线报案  

4.记录与归档

所有伤害事件(含擦伤、扭伤等轻伤),均由校医在《学校安全事故记录本》如实填写时间、地点、伤情、处置人、处置结果,并由卫生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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