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3101188032-301002-2012-001
发布日期:2012-05-11 08:32:38
来源:豫苗幼儿园
作者:上海市青浦区豫苗幼儿园
豫苗幼儿园2012学年招生通告
根据《2012学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各园新生招生工作全面启动,现将豫苗幼儿园2012年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类别:上海市一级幼儿园(公办)
二、招生登记对象与名额 共招3个小班,75名幼儿。适当招收学区内的中大班插班生,中班:30名,大班:20名。共计招收125名幼儿
小班3个班,75名,出生日期: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期间
中班插班生,20名,出生日期: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期间
大班插班生,30名,出生日期: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期间
三、报名登记时间
2012年5月27日;6月2、3日三天 上午 8:30-11:00 下午12:30-3:30
2012年6月16、17日发放录取通知书(或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
四、收费标准
一级园保育教育费,以“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根据市文件指导意见拟定的2012年收费标准”收取。
五、招生区域
主要为三个小区:仁恒运杰河滨花苑、金地格林郡、华骥苑
六、招生登记条件
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为2012年本幼儿园招生对象。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于2012年5月31日之前迁入的,同时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于2012年5月31日之前办理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幼儿。
(2)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2年5月31日之前办理的。
(3)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2年5月31日之前迁入的。
(4)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内常住户口;
(5)持有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B证(有效期在1年及以上的),并持有本学区居住证明。
l 报名登记时所需材料: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带领,带好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我园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
七、报名登记地点:豫苗幼儿园内(华青南路98弄38号)
l 咨询电话:59725005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