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项目:
序号 |
项 目 |
标 准 |
依 据 |
对 象 |
操作程序 |
1 |
课外教育活动费 |
100元(每学期) |
沪教委财(2008)5号 |
全体 学生 |
自愿和不盈利原则。学校征求校家委会意见,向局计财科备案;经公示后,书面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经自愿选择后,按标准收费;学期结束前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 |
2 |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 |
50元(每学年) |
沪红发(96)第60号 |
||
3 |
报刊杂志、校服等代办性服务项目 |
备案标准 按实收取 |
沪教委监(2007)12号 |
二、减免政策:
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凭相关证明),免交课外教育活动费。
2、有助学券的学生免交午餐费。
三、监督电话:
1.学校咨询、监督电话:59728325
2.区教育局监督电话: 69713786
3.区物价部门监督电话:12358
200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