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项目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 费 标 准
|
依据 |
收费对象 |
操作程序 |
1 |
课外教育活动费 |
每学期100元 |
沪教委财〔2008〕5号 |
全体 学生 |
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 学校征求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向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经公示后,书面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经自愿选择后,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 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和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 |
2 |
报刊杂志、校服等代办和服务项目 |
根据 备案 标准 |
沪教委监〔2008〕8号 |
二、减免政策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均免交课外教育活动费。
三、监督电话
学校受理咨询、举报电话:59240860
青浦区教育局监督电话:69713786
青浦区物价部门监督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