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是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是行为规范的“边界线”
更是校园安全的“防火墙”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7日下午,东湖中学高一、高二全体师生齐聚操场,校法治副校长、青浦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王贤诚走进校园,为师生带来《与民法典同行 做新时代法治青年》的主题宣讲。
王检察官以“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切入点,阐释《民法典》对青少年成长的全方位守护。他指出,《民法典》从出生起便赋予每个人生命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伴随成长过程保护姓名权、肖像权等权益,是青少年“无声的守护者”。
针对高中生群体,王检察官重点解析了《民法典》中“十六周岁”的法律意义:既赋予青少年权利,也要求树立责任意识。在家庭关系方面,《民法典》第1033条和第1058条指出,父母虽有教育子女的权利义务,但需尊重未成年人隐私权。针对校园和网络行为,《民法典》第1165条提醒,侮辱性外号、传播不实信息等行为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他呼吁学生规范言行,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王检察官向师生发出三点倡议:参与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活动,学法治“必修课”;遵守校规、尊重他人隐私,守规则“边界线”;遇到校园暴力或不公时,勇敢说“不”,做正义“代言人”。他引用柏拉图名言及《民法典》“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勉励学生以行动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宣讲在热烈的掌声中落幕。师生纷纷表示,此次宣讲将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案例,深刻体会到《民法典》既是“保护伞”,也是“边界线”。活动不仅提升了青少年的法律认知,更激发了其践行法治精神的使命感,为培养新时代法治青年奠定了坚实基础。
撰稿:德育处
审核:刘 婷
摄影:卢 莹
编辑:卢 莹